邱莉莉表示,各區公所活動中心動輒數十個,對於活動中心的考核至少要完成兩項安檢,平均每項需一萬元,豈料,市府把區公所編列的預算皆列為新興科目,一律打回票,要區公所自行想辦法勻支安檢費用,若考核分數低於六十分,區公所將面臨懲處,讓沒錢也沒權的基層公所大吐苦水。
邱莉莉指出,11月份市府即將展開對各區公所活動中心進行考核,但不僅民政局轄下負責的活動中心,仍有39所無使用執照等問題;另活動中心的所有權狀,區公所也只是代管單位,但民政局卻只負責考核,連基本的安檢預算都要區公所自行處理,她要求民政局確實編足經費,處理活動中心安檢與使用執照改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