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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爭議多 新北消保申訴分流

中央社/ 2012.10.02 00:00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2日電)新北市消保官受理消費爭議申訴案件增加,為加速處理時效,以爭議金額新台幣5000元分流基準,基準以下可選擇簡易流程。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長邱惠美今天在市政會議專題報告指出,消費爭議案件逐年增加,去年共受理7207件,今年9月底止共受理4086件,較去年同期3671件,增加約1成。

其中,消保官介入協商申訴案件量,去年共1296件,今年迄9月底已收辦1293件,預估將持續增加。

她表示,由消保官處理的案件從受理到處理完成,平均費時45天,但爭議金額100元案件與數百萬元案件處理期間相同,不符合程序正義,為便利小額爭議迅速解決,擬以5000元為流程分流的基準。

她指出,消費爭議金額5000元以下申訴案件,將改採簡便快速申訴程序,以提供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能於1次協商程序解決爭議,讓消費者能透過更快速、更便捷的方式處理糾紛。

法制局表示,爭議金額在5000元以下者,仍可選擇循一般或簡速程序;選擇一般程序者,需排入一般案件,等待市府發送開會通知後到場協商。

法制局指出,若選擇簡速程序,消費者可擇定協商時間或於上班時間到市府要求消保官協商,採1次終結協商程序,若未獲妥適處理,消費者得逕向市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或法院提起後續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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