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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籌身心障臨員薪資 校長嘆行乞辦學

自由時報/ 2012.10.02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朱有鈴/高雄報導〕高雄市校長得學當現代武訓行乞辦學?教育局要求學校自籌身心障礙臨時人員八至十二月的卅五%薪水,預估一人約四萬元左右。教育產業工會痛批連身心障礙臨時人員的薪水也要剋扣,難道要各校校長「托缽化緣、沿街乞討」?

教育局則表示,絕不會發生所謂「行乞辦學」之事,學校若確有經費不足情形,可敘明理由向教育局申請補助,凡向教育局申請的學校都已獲得補助。

教育產業工會接獲許多校長抱怨,因「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員工數只要超過卅四人,必須進用三%以上的身心障礙人士。但這項用意良善的政策卻因教育局要求學校必須自籌三分之一的薪水而變成莫大壓力。

以國小來說,只要一個年級超過四個班,教職員人數就會達到門檻。教育局每學期補助每名身心障礙臨時人員七萬一千兩百五十八元,學校得另外自籌三萬九千一百五十七元,若學校有一百零二位員工,依法進用四名身心障礙人員,一年要籌措的薪水超過卅萬元。

教育局這項要求在上個學期即已實施,有校長抱怨,教育局指示「自籌財源於應付代收款或其他教學及活動支出等收支對列之科目項下支應」,但誰敢這麼做?而對外要募「人事費」談何容易!原以為好不容易總算撐完一學期,沒想到這學期又要來一次。

校長壓力大 教產工會鳴不平

教育產業工會強調,學校為籌薪水傷腦筋、抱怨連連,受聘的身心障礙臨時人員又該如何自處?以全市國小進用九十八名身障臨時人員計算,彌平缺口所需經費不到八百萬元,堂堂五都的高雄市負擔不起?

教育局強調,因應原高雄縣進用身心障礙人員經費不足,一○二年度已較一○一年度增加四百萬元,學校若自籌仍有經費不足情況,可報請教育局研議補助。

教育局也呼籲各校,進用教職人員時考慮優先進用身心障礙人員,才能一勞永逸解決身心障礙臨時人員的薪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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