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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審理「壹」案 比照大富、旺中

中時電子報/鐘惠玲/台北報導 2012.10.02 00:00
壹電視與旗下頻道預計將交易到年代集團董事長練台生手中,練台生在頻道業界原本就實力雄厚,自有與代理共十多個頻道,另外在花東地區也掌握部分有線電視系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指出,以衛星頻道來說,採低度管理,至於交易案是否牽涉跨媒體議題,會等送入NCC審查時,由委員會議決定。

由於練台生同時擁有頻道、系統台、又是頻道代理商,業界認為大富在買下凱擘時,被限制三年內不得擁有新聞台、財經台;而旺中買中嘉時,連原本擁有的中天新聞台,都被要求「完全分割」,練台生的情況其實與大富、旺中相同,NCC應該有同樣的標準對待與審查。

對此跨媒體議題方面,NCC官員認為,練台生在有線電視與衛星頻道方面,都經營許久,堪稱達人,只是其掌握的有線電視系統規模,可能不如凱擘或中嘉。以往審理大富與旺中案時,都以公共利益為考量,未來處理壹電視案,在公共利益層面也可能援引上述兩案的概念,或是之前中天股權交易等案。

針對壹電視股權交易案,NCC發言人魏學文表示,目前還沒看到案件送進來,而這若是衛星頻道換手經營的情況,股權交易需經NCC審查同意,NCC也有權給予附負擔。

由於壹電視除了本土資金,也有外資持股,NCC說,如果股權全數交易,就要先向投審會申請,再詢問NCC意見,屆時NCC對於跨媒體議題就有裁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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