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蘋果保證廣告應受檢驗

中央商情網/
13 年前
(中央社台北2012年10月1日電)歐洲聯盟(EU)司法首長說,蘋果公司有關產品保證作法的廣告應受到歐盟27個會員國的檢驗。

歐盟司法事務高級專員芮丁(Viviane Reding)在寫給會員國的信中,要求他們檢查蘋果(Apple US-AAPL)零售商有無告知消費者,在購買iPhone和iPad平板電腦等產品時,他們應享有最低2年產品保證期的權利。

彭博社獲得的芮丁寫給各國相關部長的信中說:「蘋果以顯著的廣告聲稱,產品擁有1年的製造廠商保證,但根據歐盟法令,保證期最少2年,他們卻沒有明確的表示。這是令人無法接受的行銷作法。」

義大利主管競爭的當局去年12月曾對蘋果開罰90萬歐元(116萬美元)。這個也負責執行消費者保護法令的機構說,蘋果公司以「顯著的廣告」說他們的產品有1年的製造商保證,並且透過銷售所謂「蘋果照顧保護計畫」,誤導消費者。

蘋果倫敦分公司發言人赫利(Alan Hely)拒絕發表評論,只是說,此事可以參考蘋果公司網站中歐盟地區制式保證的網頁。(譯者:中央社簡長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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