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警分局埔里派出所昨天傍晚接獲南昌街一家服飾店遭竊報案,立即派員查看現場,監視器畫面顯示一名女竊嫌有竊盜行為,但無法清楚看見竊嫌容貌及機車牌號。
報案人表示,女竊嫌年約30歲,身材瘦小、手腳有艷麗刺青,步伐蹣跚不穩,還於試戴手鍊時弄亂擺放整齊的飾品、弄倒掛衣架,行為怪異,後來發現女竊嫌趁店家不注意時竊取衣服及戒指、項鍊飾品後騎機車逃離。
派出所員警聽聞報案人描述後,想起6月間埔里鎮一家美妝店曾查獲類似竊案,行竊手法相近,立即調閱竊嫌資料及相片供報案人指認,確認竊嫌為同一名張姓女子無誤。
警方隨即會同報案人到竊嫌住宅訪查,約過5分鐘,張嫌步行閒晃出現在眼前,身上竟還穿著剛從服飾店竊取的衣物,警方依法將她逮捕並帶回派出所訊問,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