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斐娟表示,宗教團體基金如同政府勞退、退輔等基金,資金來自人民,雖未負有不得虧損的要求,但來自人民的香油錢、慈心善款,若投資失利恐難向社會交代,因此,投資債券型基金是較為安全的,每年有穩定的配息,而且比銀行的存款利息高,又沒有投資股票的高風險,是比股票較安全的投資商品。
陳斐娟表示,由於宗教團體口袋夠深,若投資股市,可選擇「台灣五十」等被遴選為前五十名的績優企業,高配股配息,即使遭遇突發性的利空造成短期虧損,長期投資仍可逢低承接。她建議,主管機關審核時,事前應做投資標的管控,不應只做事後監督,畢竟虧損多少是停損點並無定論,個股不同,短、長期投資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