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為解決「罰娼不罰嫖」違憲爭議,去年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並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授權地方政府成立「性工作專區」,在專區從事性交易,娼嫖都不罰;若在專區外性交易,則娼嫖都要罰鍰。
不過,修法將屆1年,沒有縣市同意設立,現況淪為「娼嫖皆罰」。
台北市政府民國90年委託中央研究院做的「台北市市民對色情產業及性交易的認知與態度量化調查研究期末報告」。根據這項調查,有8成受訪市民贊成以「定點」方式管理色情行業,但被問及色情場所若設在居家附近,卻有6成受訪市民表示「會走上街頭抗爭到底」。
去年社維法修正,賦予性專區設置的法源。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在他們所做的「100年全年治安滿意度調查」發現,60.5%的受訪者不贊成於所在縣市成立性專區;而在101年上半年的調查,中正大學更發現,反對於所在縣市設性專區的受訪者增加到70.5%。
雲林縣東勢鄉代會是全台第一個提案,盼把當地「十九間仔」私娼寮輔導設置成合法的性專區,鄉公所也表態支持,但報到縣政府後,馬上被打回票。
雲林縣政府說,性專區應由中央政府先試辦,試點成功並足以作為遵循原則,地方政府才討論。
「不設性專區,私娼還是流竄,問題更大」,東勢鄉長陳志揚表示,性專區議題見仁見智,代表會做成建議案送縣府審核,是希望透過輔導解決問題,縣府回覆「不宜設置」後,地方已沒聽到其他聲音,但總覺得政府既然想解決問題,就不要只做半套。
台東縣議會副議長陳宏宗也認為,不設性專區,只是繼續讓問題在檯面下,成立專區可像當年金門的「831」一樣,有固定健康檢查,也可防止治安惡化。
陳宏宗說,現在處理民眾糾紛時,感覺少年、少女遭到騷擾和性侵的案件有增多趨勢。
不過台東縣長黃健庭認為不需要設專區。黃健庭說,沒有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證明台東不需要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