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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當導護》教育處大禮 嘉市師拒收

自由時報/ 2012.09.2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王善嬿、丁偉杰/嘉市報導〕昨天是九二八教師節,嘉市約有二百五十位國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穿上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自製的黑色T恤上課,響應對馬政府教育政策跳票表達「無聲的抗議」。此外,嘉市教師工會也召開記者會,抨擊市府未經與教師協商逕行頒布交通導護要點,所有教師都需要擔任導護工作,然而導護工作不是教師份內的工作,反諷教育處送給教師負擔更重的一份「大禮」。

協商破局 市府逕行頒布

嘉義市教師工會昨針對市府在教師節前頒布「國中小學導護工作實施要點」表達不滿,理事長黃敏智說,教育部曾決議應由各地方政府與教師會協議制訂交通導護規定,但市府與教師工會協商破局,卻逕行頒布。

黃敏智表示,嘉義市國中、小學的交通導護大部分由教師與學生擔任,導護點也由各學校依狀況制訂,有的是在校門口,有的離學校三個路口都設;然而教師、學生並無馬路指揮權,若學生發生意外,誰該負責?學生上下學的安全是家長責任。

黃敏智說,交通導護要點規定國中小學所有的教師,包括導師、兼任教師或代理教師都是擔任導護工作,每年每人輪到三至四次、每次為期二週,但交通導護工作不是教師份內的工作,多數教師認為不合理,引發不滿。

教師工會訴求,老師可提供協助交通導護,相關權利與義務應該是透過團體協商訂定,並將導護點縮限到校門口,或者仿效台北市聘請保全。

師籲取消 不適當導護點

嘉北國小郭姓與蘇姓老師說,不是不願意交通導護,而是不適當導護點應該取消,況且老師出外交通導護,在教室的學生誰來看顧,這些都會引發爭議,教師的責任不能無限上綱。

興嘉國小校長陳火川說,家長顧慮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學生若出事家長責怪,教師難辭其咎。

市府教育處長余坤龍表示,教師交通導護行之有年,是為了學生交通安全為考量,且此次頒佈要點就是為了更保障導護老師權利,因此納入包括導護時數可補休、可優先適用公共意外責任險給付等,交通導護時校內教師人力也會做調整。

余坤龍說,台北市教育預算一年五百五十億,嘉義市的預算只有五分之一,況且各地狀況不同不能以此做比較,而經過調查大部分老師也都有意願擔任交通導護。

此外,嘉市國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約一千八百位,昨天約二百五十位教師響應全國教師工會總會發起的「團結九二八,團結為教育」行動,他們穿上印有「誠」字及漏油標誌黑T恤上課一天,做為對馬政府教育政策「開芭樂票」、「誠信漏油」的無聲抗議。

參與的老師說,為了不妨礙學生上課,遇學生好奇詢問,就將訴求貼在黑板上,讓有興趣的學生自行閱讀。也有老師向學生機會教育「政府若做不到,就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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