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士任意將車子騎進公園的情況普遍,養工處八月中旬使出撒手鐧,派出手持相機的稽查人員當起「狗仔隊」,隨時拍下違規的機車車號,並透過監理單位連線,直接把罰單寄給違規者。
不過,很多騎士以為養工處不會真的開罰,依然故我,等接到罰單才「捶心肝」。養工處統計,不到一個半月來,原高雄市共有一百六十三人次遭罰,位於民權、中山路口的三十一期公園,因附近大樓缺少停車位,不少住戶乾脆把公園當成停車場,稽查人員共開出五十八張罰單,暫居榜首。
其餘開單較多的公園為:九如公園二十八張、微笑公園二十五張、三民一公園二十二張、新興公園二十張、中央公園十張;養工處強調,依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騎機車進公園可處六百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但依慣例都裁罰一千元。
至於原高雄縣境的鳳山大東公園、岡山河堤公園等,違規將機車騎進公園的情況更嚴重,養工處擔心馬上開罰,民眾可能不適應,八月底以前仍以開勸導單為主,九月初才正式開罰,不到一個月時間,大東公園已開出二十一張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