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現行規定國內投信基金、全權委託資產及指數型基金(ETF)投資大陸地區上市有價證券的上限為基金淨資產的30%。
金管會說,為了積極推動具兩岸特色金融業務、以台灣為主的國人理財平台,金管會將發布函令,取消國內投信基金投資大陸有價證券的上限限制,以增加投信基金及全權委託的投資彈性。
金管會表示,放寬限制之後投信基金及全權委託資產投資大陸及港澳地區有價證券將與投資外國有價證券適用相同規定,以公募的基金為例,其投資標的包括證券集中市場交易的股票、存託憑證以及一定信用評等的債券等。
投信業者表示,由於舊基金必須召開受益人大會、修改公開說明書,才能100%投資大陸有價證券,程序上較為麻煩,因此業者應該傾向發行新大陸基金。
投信是否會出現發行大陸基金潮?投信業者認為,雖然金管會取消了投資大陸上限,但投信業者必須取得QFII(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資格及額度,才能夠投資A股等有價證券,且現在取得額度也有限,每檔基金頂多只有1億美元,短期之內不見得會見到投信發行大陸基金潮。
投信業者樂觀說,但金管會取消投資大陸上限限制,是替投信未來爭取 4大基金委外代操等更多業務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