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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元:公告本公司現金減資相關事項。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9.27 00:00
壹、本公司於民國101年6月15日,10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 88,410,5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8,841,050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101年8月 2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10036563號函核准;並奉經濟部 民國101年9月6日經授商字第101011858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現金減資換 發股票作業計劃」亦已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1年9月24日 證櫃監字第1010023161號函核准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捷元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1.CB01020事務機器製造業2.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3.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4.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5.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6.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7.CC01120資料儲存煤體製造及複製業8.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9.E601020電器安裝業10.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11.E701010通信工程業12.F113020電器批發業13.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14.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15.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16.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17.F213010電器零售業18.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19.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20.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21.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22.F399990一般百貨業23.F399040無店面零售業24.F401010國際貿易業25.F601010智慧財產權業26.G801010倉儲業27.I102010投資顧問業28.I103060管理顧問業29.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30.I105010藝術品諮詢顧問業31.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32.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33.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34.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35.I501010產品設計業36.IE01010電信業務門號代辦業37.IZ06010理貨包裝業38.IZ09010管理系統驗證業39.IZ12010人力派遣業40.IZ13010網路認證服務業41.IZ15010市場研究及民意調查業42.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43.J399010軟體出版業44.J601010藝文服務業45.J602010演藝活動業46.J701040休閒活動場館業47.J802010運動訓練業48.JA02010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49.JB01010展覽服務業50.JD01010工商徵信服務業51.JE01010租賃業52.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66巷36號。 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3年,自100 年6月10日至103年6月9日。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77年11月19日,第 二十四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1年6月15日。 六、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2,000,000,000 元,分為普通股20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84,105,000元 整,分為普通股88,410,5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 七、減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 795,694,500元整,分為普通股79,569,45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 整。 八、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 (一)減少資本新台幣88,410,500元,每股面額10元,共計8,841,050股。 (二)減資比率:10%,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 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900股(即每仟股減少100股)。減資後普通股 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按股票面額 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所有不滿壹股之普通股 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按面額承購之。 九、減少資本緣由:提升股東權益、每股盈餘及投資報酬率,且讓公司營運 績效,獲得立竿見影的提升。 十、減資換發股票時程: 1.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1年10月17日。 2.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1年10月18日起至101年10月26日。 3.減資股票停止買賣期間:民國101年10月16日起至101年10月26日。 4.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1年10月22日。 5.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民國101年10月29日。 6.新股票上櫃暨舊股票終止上櫃買賣日期:民國101年10月29日。 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日:101年10月29日。 十一、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民國101年10月29日,以匯款方式或銀 行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 十二、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參、換發之程式及手續: 由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 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 發作業。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2.已過戶舊票換發:股東若持有現股且已辦妥過戶,請於101年10月17日前 (含)持下列檔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辦理。 (1)舊股票。 (2)股東原留印鑑章。 (3)證券集保存摺。 3.未過戶舊票換發:股東若持有現股且未辦妥過戶,請於101年10月17日前 (含)持下列檔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辦理。 (1)舊股票。 (2)轉讓過戶通知書。 (3)買進報告書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交易稅單。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 (5)證券集保存摺。 4.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 (101年10月29日)後股東持現股舊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 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群益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1)本次換發股票將採無實體發行,並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無實體股票發行 事宜。 (2)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3)換發處所: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巿大安區敦化南路2 段9 7 號B 2。 電話:(02)2703-5000。 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下午4:30(例假日恕不受理)。 5.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 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肆、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 訊觀測站查詢。伍、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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