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民營電廠(IPP)之售電利潤社會頗多批評,台電公司自5月下旬起,積極與台汽電公司轉投資之4家IPP業者進行修約協商,期間,台電提出「業者超過合理利潤(如ROA=3%)部分,60%回饋給全民,其餘40%歸業者」之方案,不但已兼顧業者合理利潤,並可激勵業者提昇經營效率,但仍無法取得業者認同。6月下旬經濟部介入調處後,為協調雙方對於合約修訂的歧異,亦提出「增加容量因數(機組利用率)」及「資本費隨利率浮動調整」的協處方向。但雙方歷經數十次的協商,4家IPP經理人除以相關決策須提報董事會、股東會為由一再拖延,更以迴避所謂「股東以背信提告」之理由,提出有條件之仲裁建議,遠超過台電公司所能接受範圍,今(26)日雙方協商破局,將走上訴訟一途。
台電表示,台電視IPP為供應鏈夥伴關係,過去IPP業者面臨初期機組運轉不順等困難時,台電均秉持善意協助。96年間,在IPP業者承諾未來繼續協商資本費隨利率調整的前提下,台電先行同意將燃料成本改為即時調整,但事後業者卻狡稱當時只是同意「繼續協商」而非允諾修約,在數年修約過程中亦一再敷衍,完全置商場誠信於不顧,如今協商破局,為維護全民利益,台電只能走上訴訟一途,對於IPP業者不理會社會各界之殷切期盼,執意以自身利益為考量,台電深表痛心,並譴責業者缺乏誠信與毫無社會責任之行為。
訊息來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