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2年09月26日公司名稱:華夏(1305)主 旨:代子公司台灣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罰鍰新台幣壹拾萬元整。發言人:胡吉宏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1/09/262.發生緣由:101/6/4環保局稽查台灣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林園廠製程設備元件管轄編號V6251F02丙烯,經檢測結果淨檢測值超過10,000ppm。3.處理過程:(1) 立即更換墊片。(2) 提出改善說明文件。4.預計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壹拾萬元整。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1) 加強設備元件維護保養與更新。(2) 加強自我檢測頻率。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