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9/262.公司名稱: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原公告以101年第2季為計算基礎,現金減資前每股淨值為 19.88元,現金減資後每股淨值 30.99元。更正為以101年第2季為計算基礎,現金減資前每股淨值為 19.88元,現金減資後每股淨值 25.40元。6.因應措施:修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