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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行建立 11月可存人民幣

中央商情網/ 2012.09.26 00:00
(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2012年9月26日電)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今天表示,粗略的來說,兩岸建立貨幣清算銀行,並實質運作,人民幣準用「外匯管理條例」,最快11月民眾在台灣可存人民幣。

彭淮南是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進行「中央銀行業務報告」後,答覆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詢時,做了以上表示。

賴士葆質詢,粗略的來說,11月初民眾大概可以在台存人民幣?

彭淮南表示,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MOU)簽署,雙方建立起清算行,並實質運作後,人民幣準用「外匯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人民幣視為外幣,可在台自由使用。

賴士葆說,新台幣的定期存款利率如今不到2%,人民幣利率約3%;如果11月初,台灣民眾可以存人民幣,就可以賺取較高利率?

彭淮南說,人民幣存款有兩種利率,一種是境內(CNY),一種是境外(CNH,香港離岸市場),境外的人民幣利率是低於境內的。

他指出,如果境外的人民幣可以隨便流入境內,大陸的金融市場會失控。

賴士葆指出,11月初,就算台灣民眾可存人民幣,利率也不如在大陸的利率好。

彭淮南表示:「對的」。

關於兩岸貨幣清算銀行,目前中央銀行已指定台灣銀行上海分行擔任大陸地區新台幣清算行。中國人民銀行尚未指定人民幣清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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