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委員會(NCC)日前通過網際網路互連草案,擬定6項免費條件,市場人士指出,能達成免費條件的業者,目前只有台灣大(3045)固網和遠傳(4904)速博。搜集各界意見後,預料今天討論後近期將通過。
中華電指出,每年網際網路互連費用的收入為新台幣2.4億,台灣大和遠傳占7或8成,但付給美國和大陸等國際ISP(網路服務業者)的費用,絕對大於2.4億。
中華電表示,ISP業者建置的成本分別為有線固網電路、IP骨幹網路、國際電路轉訊及互連三大方面,互連費用是ISP業者營運必要的小部份成本。
觀察國際做法,不同ISP業者之間的網際網路互連費用,皆採取低度管制,但中華電5年前1M收費7500元,今年4月已降為600元。
行政院政務委員日前表示,可探討網路網路互連降價空間,但不贊成直接採取免費。中華電數據分公司總經理鍾福貴回應,降價可討論,但針對中華電訂定法令「很沒道理」,不對等免費互連,也會產生國外大ICP(網路內容業者)搭便車問題的(free riding),造成負面影響。
為釋出善意,中華電將主動提撥互連收入的50%,約1.2億元,扶植國內加值產業發展。此外,HiNet經營的TWIX(中華民國網際網路交換中心)維運中心一年收入大約2000、3000萬,中華電也願意配合主管機關,交由他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