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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伊斯蘭症 穆斯林:立法解決

中央社/ 2012.09.26 00:00
(中央社日內瓦25日綜合外電報導)伊斯蘭合作組織(OIC)今天呼籲透過立法遏止「恐伊斯蘭症」相關言論,就如部分國家限制反猶言論或否認納粹大屠殺。

OIC是全球規模最大伊斯蘭團體。

巴基斯坦代表伊斯蘭合作組織56國,譴責美國製作的詆毀伊斯蘭和先知穆罕默德的影片。「天真穆斯林」(Innocence of Muslims)9月掀起全球穆斯林抗議,巴國鐵道部長甚至「懸賞」狙殺製作人。

巴基斯坦駐聯合國大使阿克拉姆(Zamir Akram)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演說中表示:「這類事件明顯揭露,部分國家迫切需要引進適當保護措施,禁止以誹謗、負面宗教刻板印象、煽動宗教仇恨,以及詆毀崇敬人物來引發仇恨犯罪、仇恨言論、歧視、恐嚇和脅迫。」

阿克拉姆說,近期拍的嘲諷影片、焚燒可蘭經(Koran)和出版誹謗漫畫等舉動,等於是「故意企圖歧視、詆毀和醜化穆斯林和他們的信仰」。

阿克拉姆指出,這類行為包含「公然煽動暴力」且不受言論自由保護。他說,反之,各國必須承認恐伊斯蘭症為現代形式的種族主義,也要依種族主義處理。

他說:「不這麼做,顯然就是雙重標準。在法律和實踐上,恐伊斯蘭症應與反猶言論受相同對待,特別是法律層面。」

OIC上週指出,他們將再度展開行動,讓侮辱宗教行為成為國際刑事犯罪。

非洲國家提出、獲OIC支持的決議草案呼籲各國將相關規定納入國內犯罪法,確保種族主義或具排外動機的犯罪受起訴。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47國本週將表決此決議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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