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警局交通隊統計,縣內從年初到七月間計發生廿四件、廿四人死亡交通事故,其中七件肇因於「酒駕失控」,所佔比率達百分之廿九;另在六月告發酒駕兩百廿二件,其中以違反公共危險罪移送案件就有一百卅二件,顯見酒駕仍舊普遍,已嚴重影響大眾生命財產安全。
謀生不易 藉酒澆愁多
「我也不想每天喝酒,但找不到工作又被家人嫌,只好借酒澆愁。」這一年來已連續三次酒駕被逮的「阿坤」說,鄉下地方真的很難找工作,要到飯店去上班,年齡和經歷都不符,屢屢被打槍,只能透過友人引薦打零工做苦力,但機會有限,平均每月就有十天以上失業,無法固定貼補家計,不但老婆嫌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就連子女也同樣學樣,不停的嘮唸。
阿坤說,總是忍不住喝酒暫解煩憂,第一次酒駕被抓到裁處罰金,因沒錢繳交,只好擇選易服勞動,第二次也一樣;至於第三次仍在等待審判結果,雖然三次酒駕均未肇事,他也感到很懊悔,如果可能他有反者。
另一酒駕易服勞動役的婦人「小茹」則說,雖然她每天都忙著受僱採荖葉,但家庭的失和,造成她只要收工就會找友人小酌訴苦。酒駕當晚與友起口角,負氣跳上機車就一路疾駛、自摔,路人驚見報警,酒測值○點四五毫克,法官判處拘役,得易科罰金,檢方酌量諭令服勞動役。這段時間她想了很多,已逐漸減少飲酒次數和酒量,聚會點也選在住家附近,徒步即可,並轉告友人隨時提醒。
東檢主任檢察官汪孟芝表示,檢察官偵辦酒駕累犯,會依事實與情況向地院聲請加重量刑,倘若判刑仍在六月以下,得易服勞役或罰金,即會從寬認定。而因公共危險易服勞動役者的癥結困擾就是貪杯,只要沒喝酒,不論工作能力、行為都與一般人相同,也相當受到需求機構肯定;易服勞動役不論對於犯者、需求機關及社會都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