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01年9月20日公告處分不動產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項第20款情事,惟該公司未依前述處理程序規定揭露交易相對人資訊,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經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三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