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政司表示,財政部調查報告是處理公平貿易部分,損害認定及是否影響國家經濟利益將由經濟部認定。經濟部將在40至60天內完成最後認定報告。
關政司預估,塗佈紙反傾銷稅案將於11月底至12月初完成終判。
如果最終確定課徵反傾銷稅,根據財政部公告的最後調查報告,中國大陸配合調查的金東紙業
(江蘇)、金華盛紙業 (蘇州工業園區)和海南金海漿紙業3家公司無傾銷,中國大陸其他廠商核算傾銷差率為14.04%。
原列入傾銷名單的韓國茂林集團(Moorim)在更正生產與銷售價格資料後,重新計算的傾銷差率為1.9%,低於2%,依法視為無傾銷。
韓國涉案廠商APEX TRADING LIMITED核算傾銷差率為15.17%,韓松紙業 (HANSOL PAPER CO., LTD)傾銷差率為14.98%,韓國其他未受調查廠商核算傾銷差率為6.05%。
日本涉案廠商適用相同傾銷差率50.57%,芬蘭涉案廠商適用相同傾銷差率29.73%。
財政部官員表示,課徵反傾銷稅要符合有傾銷事實、產業遭受損害、產業因傾銷造成損害(因果關係)3項條件。
「塗佈紙」種類眾多,為經常用於雜誌、書籍、型錄的文化用紙,例如印製月曆的「銅版紙」,雜誌常用的「雜誌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