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9/252.公司名稱:先豐通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配合資訊揭露評鑑,補充本公司100年度年報第18、25、28及162~164頁部份內容。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100年度年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後修訂本)。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