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於訂價確定後另行公告。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10%,計
3,000,000股,由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80%,計24,0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
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80.649890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10%,計3,000,000股,採公開申購
方式對外公開銷售。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
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
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
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已上市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1)持續研發新藥 ;
(2)設立無菌製劑藥廠。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民國101年10月19日。13.最後過戶日:民國101年10月12日。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民國101年10月15日。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民國101年10月19日。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民國101年10月23日至民國101年10月29日。
(2)特定人:民國101年10月30日至民國101年11月1日。
(3)催繳股款:民國101年10月30日至民國101年11月30日。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請於民國101年10月12日(星期五)
下午4:30前親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台北市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電話:02-26521568)辦理過戶手續。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1年9月21日金管證發
字第101003891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