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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普建設: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撤銷間接增資大陸「嘉興宏普盛豐置地有限公司」美金肆佰捌拾萬元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9.24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事實發生日:101/9/24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撤銷透過香港「盛豐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對大陸項目公司「嘉興宏普盛豐置地有限公司」增資案之未參與現金增資額美金肆佰捌拾萬元(美金4,800仟元)。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美金4,800仟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嘉興宏普盛豐置地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37,500仟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不適用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不動產開發業務等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新台幣1,145,180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損失新台幣4,818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15,000仟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不適用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否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2.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1年09月24日23.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101年09月24日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19,800仟元(新台幣591,624仟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投審會核准赴大陸投資金額:NT 591,624仟元最近期財報實收資本額:NT 3,191,348仟元比率:18.54%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投審會核准赴大陸投資金額:NT 591,624仟元最近期財報總資產:NT 21,426,020仟元比率:2.76%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投審會核准赴大陸投資金額:NT 591,624仟元最近期財報股東權益:NT 9,915,331仟元比率:5.97%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15,000仟元(新台幣448,200仟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實際赴大陸投資金額:NT 448,200仟元最近期財報實收資本額:NT 3,191,348仟元比率:14.04%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實際赴大陸投資金額:NT 448,200仟元最近期財報總資產:NT 21,426,020仟元比率:2.09%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實際赴大陸投資金額:NT 448,200仟元最近期財報股東權益:NT 9,915,331仟元比率:4.52%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新台幣1,927,291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不適用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其他敘明事項:1.原投資案於民國101年3月23日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並於同年4月16日 奉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經審二字第10100131540號函核准。2.因大陸房地產實施宏觀調控因素,考量投資效益,本公司擬不參與 本次現金增資案,提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撤銷此次增資案。3.總交易金額(C)為投審會核准之金額,本次投審會核准之金額為美金 4,800,000元,依最近期財務報告日之匯率美金:新台幣=1:29.88 予以換算,得新台幣143,4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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