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9/242.公司名稱:慧洋海運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澄清本公司並無設立廣東經理處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頃有不肖廠商冒稱為慧洋海運股份公司廣東經理處。然本公司從未設立相關部門,亦與該公司從無往來。該等說法純屬虛構,特此公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