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未能聯繫上李男、趙男,無法得知其回應;三重客運經理章志榮受訪時說:「酒駕害許多人家破人亡,若還能求償不是等於半縱容嗎?」 章志榮透露,趙男擔任駕駛近8年,表現優異,月薪約4萬出頭,但車禍後再也不敢摸方向盤,工作也丟了,恐無力負擔賠償,他曾訴苦:「對方酒駕肇事,我還要負責,很冤枉!」
這起車禍發生在99年3月6日上午的新莊區復興路、中華路口,李男的酒測值達0.95。李男指趙男疏未注意就貿然左轉才會釀禍,三重客運則主張,李男醉後高速騎車,不得以此請求高額慰藉金。趙男也認為,當時他見前方、左側均無來車才左轉,轉彎時速不到10公里,李男酒駕又超速,且依監視畫面顯示,事發前約2秒時,兩車距離約50公尺,按此推算李男的時速約有90公里,任誰都無法在短時間內做出反應,他並無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