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敏正在與至少10個少數民族游擊組織進行複雜的政治協商;在過去的軍事統治時期,緬甸當局和這些游擊組織發生了長達數十年的衝突,如今雙方同意停火。西方國家將緬甸政府與少數民族游擊隊停火,列為解除政治與經濟制裁的條件之一。
翁敏說,克欽獨立軍(Kachin Independence Army)尚未同意停火,但預料12月之前可以達成協議。
翁敏又說,緬甸政府已經成立一個獨立的委員會,調查6月間若開邦(Rakhine)佛教徒和洛興雅族(Rohingyas)穆斯林之間的暴力衝突,並且研究防範進一步暴力的方法。
緬甸將在2015年舉行大選,緬甸政府希望在那之前,與少數民族達成和平。
翁敏告訴記者,緬甸政府願意做出所有必要的讓步,來促成國家的和平;憲法明訂權力和資源的分配機制,如果少數民族團體不滿意現行程序,政府願意考慮修憲。
緬甸總統添盛(Thein Sein)已經表示,第二階段和平談判將包括修正2008年憲法的可能性。這部憲法是由執政的軍方所擬訂,其中賦予軍方廣泛權力,包括任命內閣成員、於國家進入緊急狀態時接管大權、並且在國會擁有四分之一議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