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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只上3天課》網球肘請病假 薪水全領

自由時報/ 2012.09.22 00:00
〔自由時報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發生女學生誤食氫氧化鈉的龍潭三坑國小老師黃若溱,去年以俗稱「網球肘」病症請病假,總共只到校上課三天,卻領了全薪。

據指出,教師每年可請廿八天病假,持公立醫院證明還可「延長病假」,兩年內請假不超過三百六十五天即可,這是法令規定。至於「網球肘」病症是否合適請長假?教育局說,要向教育部內會議提出討論。

縣政府教育局主任秘書高玉姿指出,黃若溱去年六月九日起陸續持公立醫院證明延長病假,至今請假兩百五十一天,一○○學年度的確只上課三天。黃若溱先前有不適任情形,學校訂有輔導計畫,但她一直請假無法執行,改為今年九月一日到十月卅一日。

議員直批太誇張

針對學生誤食氫氧化鈉事件,學校昨召開「成績考核委員會」,黃若溱請事假,會議延至下週二,由於少了課堂錄影證據,恐對她不利。另方面,學校教評會下週一開會,可能討論老師去留。

對於黃若溱以網球肘疾病一年只上課三天,擔任縣議會教育委員會召集人的縣議員萬美玲、梁新武都認為太誇張。對黃若溱指自己是被人陷害,梁新武認為要好好調查。

據悉,老師每年除了三個月寒、暑假,還可請七天事假、廿八天病假,也可請「延長病假」,但兩年不能超過三百六十五天,這些假都是不扣薪水。以兩年七百三十天計算,扣掉七十天事、病假,一百八十天寒暑假,只要上課超過一百一十五天,平均一年不到五十八天,即合於法令,就可以領到全薪。

教局6年解聘9師

此外,根據教育局資料,對不適任老師,教育局從九十六年至今做出九人解聘(不續聘)、九人資遣的懲處;解聘前,會對不適任老師先做輔導,黃若溱今年就在列。而今年縣內有兩名老師被列管,其中一位任教於桃園南區某國中,但已恢復正常,解除列管,黃若溱則仍在輔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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