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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軍購結餘款均報繳國庫

中央商情網/ 2012.09.21 00:00
(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2012年9月21日電)國防部今天表示,軍購案「合約終止責任準備金」,屬案款的一部分,結案時若有餘款,國防部均依規定報繳國庫。

國防部發布新聞稿澄清,周刊報導「對美軍購結餘未繳回,國防部私藏數百億金庫」,並非事實。

國防部指出,經積極爭取,美方於民國100年度同意修訂「合約終止責任準備金」計算方式,由原以全案採購金額為核算基準,改採以「實際採購項目」核算,可有效降低「合約終止責任準備金」額度。

國防部解釋,軍購案款依軍購國與美國政府簽訂的各軍購案發價書付款期程支付予美方帳戶後,由美方依個案專款專用管理,確保有足夠額度用於支付國防合約商,以滿足軍購國戰備整備所需各項武器裝備。

軍方說明,軍購案結案程序,須等各軍購國同一武器裝備全數交運完成且無待處理的事項後,美方才能精算各軍購案應支付的最終金額辦理結案,如有餘款再行退匯,並非單一國家完成交貨驗收後即能將餘款退回,因此無法於裝備完成交運的會計年度繳回國庫。

國防部說,依美國「軍售財務管理手冊」等規定:「合約終止責任準備金(T/L)」在軍購案發價書(契約)中定義,屬各案案款的一部分,為美國政府對全球軍購國家一體適用的作法。

軍方說,美軍財務管理系統依各軍購案執行進度,將「合約終止責任準備金」轉為購案款;結案時若有餘款,國防部均依規定報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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