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9/212.公司名稱:廣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自民國自一0一年十一月一日起變更為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6.因應措施: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自民國自一0一年十一月一日起改由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凡本公司股東自上開日期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至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電話:(02)2326-881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