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杉原海水浴場案爭議多時,對於媒體今天報導「台東美麗灣停止開發定讞,環團勝訴」,美麗灣渡假村下午做出上述回應。
美麗灣透過代表律師劉昌坪說明,環保團體於民國96年7月提出訴訟,要求美麗灣停工實施開發行為,已於昨天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但此為「停工訴訟定讞」非「環評定讞」。
劉昌坪說,台東縣政府基於環評應補正續審的理由,於今年2月要求美麗灣停工,美麗灣也已經配合。
由於美麗灣開發案飯店建築物已矗立於海灘上,至今仍在配合台東縣政府補正續審環評程序中。環團呼籲民眾一起思考,美麗灣開發令人質疑之處,是「可以先蓋好,再環評?」
環保團體主張,美麗灣渡假村是違建,應該拆除。劉昌坪回應,美麗灣在民國99年8月取得台東縣政府核發建築執照,同年10月取得建物所有權狀,今年1月取得台東縣政府核發室內裝修合格證明,「至目前為止仍具效力,不會因為停工訴訟定讞,就變成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