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4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4260號函同意申報生效,並申請延長募集期間3個月至101年10月18日,經101年7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1801號函准予備查在案。本公司另申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之案件名稱變更乙案,經101年8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4906號函准予備查在案。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由於募集期間即將屆期,而國內股市受國際金融情勢影響表現未如預期,故經考量公司整體及股東之最大權益,擬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本公司前已申報生效之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