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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審倒閣案 22日表決

中央社/ 2012.09.21 00:00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1日電)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審查民主進步黨與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對行政院長陳(沖)提出的不信任案,審查後22日表決。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1/3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倒閣案)。目前立法院有113席立委,民進黨團與台聯黨團43席立委18日對陳(沖)提出不信任案。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不信任案提出後,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全院委員會應在不信任案提報院會72小時後,立即召開審查,審查後提報院會表決。如果沒有在48小時內完成審查及表決,則不信任案不通過。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上午10時10分開始審查倒閣案,審查後明天上午將加開院會,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以記名表決倒閣案。

如果經全體立委1/2以上贊成,行政院長應於10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1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倒閣案如果要通過,至少需要57席立委贊成。

目前中國國民黨有過半數的64席立委,民進黨40席、親民黨3席、台聯3席、無黨團結聯盟2席、無黨籍1席。10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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