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的父親要求醫院拿掉孩子,但女兒已懷孕7個月,為時已晚,市府社會局介入安置女學生待產,辦理休學。
警方調查,女學生的父親接獲學校通報後,逼問女兒,女兒指控73歲老翁性侵她,其父氣憤的北上帶女兒從桃園南下到台南報案,被害人指控老翁涉嫌多次在老翁的住處性侵她,事畢給50、100、500元不等金錢打發了事。
被指控的老翁向警方說,女學生就讀國一時,曾多次到他家玩,他只有毛手毛腳,也因此曾被女學生的父親帶人打傷。但製作筆錄時,老翁反駁說,他已73歲,沒有性行為能力,不然去「驗」啊!
警方採取老翁的唾液供檢驗DNA,將待女學生生產後,再採取胎兒的DNA檢驗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