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舊金山聯邦地方法官伊爾斯頓(Susan Illston)台北時間凌晨作出前述判決。陪審團3月已依據美國司法部2009年所提指控,認定友達共謀操縱價格有罪。
美國司法部稍早前曾要求法官重罰友達10億美元,並對前友達執行長陳炫彬、佳世達總經理熊暉處以10年徒刑與100萬美元罰鍰。
台灣友達光電、奇美電、南韓LG、日本夏普等亞洲面板廠遭美國司法部指控涉嫌壟斷面板價格,除友達外,其他面板廠都提早認罪,未進入法律程序,只有友達堅持沒有壟斷問題,成為唯一一家面臨判決的面板廠。
「華爾街日報」昨天報導,這項判決可能會成為美國反托辣斯法的分水嶺。前反托辣斯部門負責人泰薩肯(John Terzaken)對華爾街日報說,這個判決將是近年反托辣斯法最重要的案件。(譯者:中央社尹俊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