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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牛」就標示?衛署:僅對牛肉塊

華人健康網/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 2012.09.20 00:00

含有牛肉或牛可食部位原料的包裝食品,今20日起製造者均必須強制標示原產地,衛生署表示牛肉產品強制標示,針對的是「牛肉塊」相關製品,並非擴及所有名稱有「牛」的產品,因此牛乳、牛油或牛肉香精,不須標示。

今20日起製造的牛肉包裝食品,必須強制標示牛肉原料的原產地。(攝影/張雅雯)

衛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副組長馮潤蘭表示,強制標示的政策是針對牛肉塊,所以若很明確是一塊牛肉,或是牛肉塊製成的產品,比如牛肉丸、牛肉乾、牛肉醬,就必須強制標示。

但是有些名稱有「牛」或「牛肉」產品,並非含有真正牛肉塊及牛可食部位的原料,馮潤蘭舉例如牛肉香精、牛肉香料,只是萃取物使得香味聞起來像牛;牛肉高湯粉、牛肉風味麵等,湯頭也只是大骨下去熬,裡面沒有含牛肉塊,就不須標示原產地。

基於同樣道理,包括牛乳、牛乳粉、牛油或牛脂,也無須標示原產地。

此外,法令規定今20日起製造的牛肉包裝食品,才必須強制標示原產地,馮潤蘭表示,目前市面上還有20日之前所製造的牛肉包裝食品,由於合乎當時的法令,因此不會要求業者回收做強制標示,但鼓勵業者自主性標示,提供民眾選購的資訊。

文章連結 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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