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表示,自2010年底完成簽署「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至今,合作協議內容包括防疫、醫事人員、中藥材、醫藥品等交流,同時也採用國際共同標準和流程,促進雙方合作。
康照洲說,目前兩岸較有興趣的合作領域在於公共衛生防疫及癌症藥品研發,例如細菌性藥物研發、肝癌或疫苗方面的合作。
康照洲說,所有醫藥品研究都有一定困難,希望兩岸利用雙方優勢,相互合作,例如臨床試驗合作,台灣受限於病人數及行政程序較慢,若與中國大陸合作則可縮短程序,讓產品儘早上市,在兩岸醫藥合作下所帶來的商機應該很大。
醫藥品查驗中心執行長高純琇表示,兩岸醫藥品合作專案推動辦公室以提供「法規科學研析」、「專案推動」、「產業資訊」和「諮詢輔導專線及資訊平台」等4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