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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容公司:本公司現金減資換發新股上櫃買賣日期暨退還股款發放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9.19 00:00
一、本公司於101年0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393,897,78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9,389,778股,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07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2324號函核准,復奉經濟部101年08月15日經授商字第101011691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辦理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1年08月21日證櫃監字第1010020132號函核准。二、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自101年09月27日(星期四)上櫃買賣,原舊股票依規定已於101年09月13日停止在市場買賣,且在新股上櫃買賣時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茲將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為218,832,102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2,188,321,020元。(二)減資後普通股股份:總數為179,442,324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1,794,423,240元。(三)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四)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三、前項換發之新股訂於101年09月27日開始換發,換發方式如下:(一)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二) 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請於101年09月14日(含)前將現股送存入貴 股東之證券集保帳戶即可,未能在09月14日(含)前送存證券集保帳戶者,請持股票、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三) 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股票未能辦妥過戶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01年09月27日(含)後,股東持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四)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五)換發地點: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46-3797。四、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民國101年09月27日,以匯款方式或「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但退還股款給付額在新台幣參拾元(含)以下者,則請股東親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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