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湯姓男子於民國97年間利用虛擬身分,誘騙不知情的年輕女子。湯男見被害女子逐漸喜歡上虛擬身分後,謊稱算命師表示要和他發生性關係,否則家裡會破產,誘使女子就範。
判決書指出,被害女子發現湯男真面目後,想畫清界線。湯男則恐嚇說已錄下雙方性愛過程,要女子每週與湯男發生兩次性行為,否則將公布性愛影片。
檢方偵辦後,認定湯男施用詐術而使被害人同意與他性交,並恐嚇被害人,依強制性交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將湯男起訴。
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湯男沒有用強制手段或施用迷藥等手段,與被害女子發生性交,兩人發生性行為的過程中,並未構成被害人性自主決定權喪失的程度。
判決書指出,檢察官無法證明湯男有何強制性交既遂、未遂犯行,因而判無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8個月徒刑。檢方表示,尊重法官判決,收到書類後,會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