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越共總書記、國家主席、總理到各部會首長都是國會議員,所以這一信任投票草案的建立,對於現任首長具有警惕作用,當國會信任投票數不足時,隨時都會面臨下台的壓力。
「經濟時報」今天報導,國會議員信任投票草案包括兩方案。第1方案,只針對部長職以上的議員進行信任投票,而省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只針對重要職的官員進行信任投票;第2方案,國會和省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的所有議員,都進行信任投票。
根據報導,大多數國會議員都贊成第1方案,但許多議員對草案實施時間和方式仍有不同意見。
國會法律委員會委員陳玉榮(Tran Ngoc Vinh)表示,贊成第1方案,由於議員人數很多,若按照第2方案,實施過程很複雜,需要花費很多時間,難以達到實質效果。
他表示,信任投票實施過程應是公開、客觀的,並自官員第2年任期開始實施。
有關得票率低的官員應自行請辭的問題,他表示,完全贊成這個建議,但不用列入草案內容。因為辭職是個人願意,不可明文逼迫某人自行辭職。但國會主張得票率較低的主管官員應自行辭職,並成為慣例。
據報導,預計今年10月間向國會提交這項草案,經討論通過後,明年立即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