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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公會提說帖 引進鄰損調解機制

自由時報/ 2012.09.17 00:00
記者林美芬/台北報導

因文林苑事件,造成都更幾乎全面卡住,建商公會準備向政府提出說帖,從務實角度出發,設法為卡住的都更案提出突破點,內容包括引進「鄰損調解機制」、「畸零地協調機制」、「都更區微型重劃」等作法。

都更修法 建商意見遭排除

受到文林苑事件影響,內政部推動都更條例修法,預計要在立院本會期內完成,但建商公會抱怨,到目前為止,擔任主力實施者的建商,竟然只被通知開會一次,發言五分鐘,等於意見遭政府排除在外,擔心未來修法方向及內容,將扭曲都更事業,無法進行。

建商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于俊明表示,到目前為止,政府釋出的修法方向,讓建商憂心忡忡,擔心讓本來就困難的都更,更添難度,幾乎無法執行;所以建商公會正在匯集專家及業者觀點,研究務實可行的方向,希望在公益條件下,讓都更得以進行,謀取共利。

于俊明表示,建商擔心的部分是,都更必須是百分之百都更戶同意才能實施,那幾乎是不太可能,其次,都更同意戶可以隨時撤簽,這讓事業計畫的穩定性受到嚴重挑戰,且都更進度有時效性,若是無限制的撤簽,穩定度大有問題。

他舉例,以最受到建商喜愛及重視的停車獎勵容積來說,在今年底就會停止,且很多已經執行到九成進度的建商及都更戶,若是適用新法,在明年初送出計畫書或是權利變換計畫等,內容都不同了,一切都要重來;對大部分的都更同意戶也不公平。

同意戶撤簽 要有限制條件

建商公會建議,都更同意戶撤簽必須有時程及重點原由限制才可以撤簽,撤簽條件可以再討論,否則實施者及同意戶承擔的風險過大。

還有,同樣是要爭取100%所有權人同意,但協議都更不能享受都更優惠,只有走權利變換程序的都更才可以,形成不公平條款。

建商公會建議,若都更戶不同意,依理應可切出範圍之外,但是如果該土地是「畸零地」或「裡地」,或是「公寓式的住戶」,或是夾雜在中間的一棟小建築,將造成都更無法進行,希望引進「微型土地重劃」的觀念,將這些不同意戶能夠透過土地重整的概念,拉在一起,都更同意戶也可以進行開發,彼此不干擾,但這類似土地交換作法,會有稅務上的計算問題,需要政府內部協調出一個可行機制。

另有一種是「開天窗式」的都更,就容許位在「裡地」的不同意戶依舊保存其合法居住權,但都更新建案也可以透過設計手法將其包在裡面,依舊共存;這一部分就希望以現行「畸零地協調」的觀念,如果意見戶要單獨興建,就儘量准其就地整建,保持歷史的記憶和當時的特色。

另外,都更戶與建商間經常發生的鑑價問題,建商公會期待引進「鄰損調解機制」,由參與戶和實施者共同選定鑑價者,選定後尊重專業的鑑價機制,不要因為時程冗長造成分配的不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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