卅多歲的湯姓男子,因李姓妻子擔任美容師,進而於民國九十八年底結識在嘉義經營美容精品的葉姓美容師;湯男為追求葉女,隱瞞已婚身分,直到葉女深陷情網,才得知自己居然意外成為小三,卻已「回不去了」。
坐享齊人之福的湯男,整天春風滿面,老婆愈看愈覺得不對勁,偷偷調查後,赫然發現丈夫與葉女有染,一氣之下於當年八月初,拖著湯男與葉女對質,還逼葉女寫下悔過書,答應不再與丈夫聯絡交往。
事後,湯男繼續死纏葉女,還於當年十一月葉女生日時,訂下高雄市一家五星級飯店的凱蒂貓套房,還將照片PO在臉書。數月後被李女發現,除控告葉女刑事通姦外,還提起民事賠償,求償精神慰撫金一百萬元。
李女雖未捉姦在床,庭訊時葉女也提出「不在場證據」,但因五星級飯店房客人數都有紀錄,加上湯男所訂的凱蒂貓套房曾致贈葉女生日賀卡,葉女也將賀卡及兩人共乘摩天輪的恩愛照片PO上臉書,最後檢方出示露了餡的臉書內容作為佐證,導致葉女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