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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前爆人頭會員案 檢調偵辦中/幼齡會員適法性遭質疑

自由時報/ 2012.09.16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陳曉宜、翁聿煌、鍾麗華、張文川/台北報導〕全國最富有的台北市瑠公、七星農田水利會昨舉行會長及會務委員改選,由於選前爆發人頭會員問題,檢調展開大規模約談行動,調查土地持分極小的過戶資金流向,並對幼齡會員適法性提出質疑;一旦確定違背母法「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幼齡會員喪失投票資格,勢必影響明年其他縣市水利會選舉,對掌握大多數水利會樁腳的國民黨地方勢力也將造成震盪。

台北市瑠公及七星農田水利會在會長及會務委員改選前爆發人頭會員暴增問題,兩個水利會會長均坦承,許多會員的土地持分只有A4紙張般大小,甚至會員年僅二、三歲就有投票權。

對此,農委會表示,今年七月已增訂「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草案」,候選人及投票人必須持有○.○一公頃以上、約三十坪農地,才能取得候選人資格及投票權。由於該修正草案仍須經立法院審查通過始可施行,因此變數仍大。

至於未對具投票權的年齡有所限制,農委會農田水利處長張敬昌說,民法中繼承土地並未限制年齡,而且也規定未成年人權益由法定代理人行使,因此水利會的相關選舉辦法並沒有違反規定。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則表示,農田水利會選舉由「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卅八條之一規範,所以嬰兒當人頭會員等弊病,法務部無從置喙,應由農委會研議、修訂法規。

根據農委會頒訂的「農田水利會會長選舉罷免辦法」及「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選舉罷免辦法」,在選舉人名冊公告前四十五天辦理土地過戶登記即可有投票權,未成年會員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投票權。

對此,檢調單位質疑,母法「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十七條僅規範會員年滿二十三歲,具有會員資格一年以上,可登記為候選人,並未規範選舉人資格,農委會自行頒訂的辦法恐已超出母法規範範圍,若認定確違母法,明年各縣市水利會選舉中,幼齡會員恐將喪失投票資格。

對於七星農田水利會選前被檢調大規模約談,昨天當選會長的現任總幹事周師文說,檢調單位針對人頭會員問題已約談部分工作人員,大家都依規定辦理並無違失,尊重司法機關的調查職權。

七星水利會總務組長顏志斌說,未成年會員依規定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投票權,且事先需登記審核,外界質疑未成年會員將有灌票問題,目前主管機關農委會已報請行政院研議是否修法,未修法前仍依原本規定辦理選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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