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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黨逾200個 簡太郎:成立規範鬆散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2012.09.14 00:00
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日前赴日本及韓國考察兩國政黨及選舉制度,他表示,日、韓對於政黨的定義及組成皆有嚴格規定,相較之下,台灣的政黨高達200多個,成立條件過於鬆散。

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指出,在民主國家中,政黨的成立和運作受到憲法保障。在台灣,日前剛出爐的「政黨法」草案尚未立法通過,因此目前台灣成立政黨是依據「人民團體法」的規定。

至於日本及韓國,在韓國若要成立政黨,必須先在5個市、道設立地區黨部,每一地區黨部應有千人以上的黨員,合計須有5千名以上黨員。在日本要組政黨則須有5位以上的國會議員,或擁有至少1名國會議員,並在國會選舉得票率超過2%的政治團體,才具有政黨地位。

簡太郎表示,台灣對於成立政黨的條件規範鬆散,目前全台有200多個合法登記的政黨,若比照日、韓規定,台灣恐怕只有少數幾個團體可稱為「政黨」。他說:『(原音)因為我們沒有政黨法,我們現在的政黨是用「人民團體法」裡面的政治團體(專章)來規範,事實上我們有200多個政黨,如果以日本那種標準來看,那真正的政黨可能會減到剩下幾個,那其他的應該都是政治團體。』

此外,目前日、韓皆已實施不在籍投票,且將國外通訊投票做為努力目標。簡太郎表示,台灣對於不在籍投票仍在研議階段,還需經繁複程序、修法,但仍會積極評估,目前尚無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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