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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酒駕撞傷人 辯稱近視看不清

中央社/ 2012.09.13 00:00
(中央社記者黃進恭台中13日電)台中市洪姓女子酒後開車撞傷一名機車騎士,辯稱近視看不清楚。洪女酒測值0.35毫克,遭法辦。

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今天表示,立人派出所10日凌晨4時左右接獲民眾報案,獲知在北區忠明路與華興街口前發生一起車禍。

員警到場處理發現,24歲洪姓女子在逢甲大學附近夜店與朋友聚會飲酒,自稱只喝一瓶易開罐裝啤酒後,開車返家。

洪女開車由西屯路往文心路行駛至忠明路與華興街口,疑似因沒有注意車前狀況,與陳姓男子所騎的機車擦撞,造成男子左手橈骨折、顏面、四肢及左肩等多處擦傷。

警方表示,巨大撞擊力道導致洪女駕駛的自小客車右側車門板金凹陷、右前方向燈毀損。洪女明知喝酒不能開車上路,卻辯稱有近視、看不清楚交通號誌才會肇事。

警方為洪女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檢測值為0.35毫克,明顯酒駕闖禍。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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