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歐洲議會再籲台歐洽簽ECA

中央社/ 2012.09.13 00:00
(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布魯塞爾12日專電)歐洲議會今天通過決議,再度呼籲歐洲聯盟與台灣磋商經濟合作協議(ECA),並採具體措施加強台歐間經貿關係。

歐洲議會今天召開全會,通過歐洲議會外交委員會提出的「歐盟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主要面向及基本選擇決議案」(Resolution on the main aspects and basic choices of the Common Foreign and SecurityPolicy)。

其中有關台灣的第94項決議文呼籲,歐盟執委會與理事會應採納去年5月11日歐洲議會通過的版本,盡速與台灣洽簽經濟合作協議,強化雙邊經貿交流。

去年是里斯本條約生效後,歐洲議會首度就歐盟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CFSP)通過對台友好決議,別具特殊意義。

今年歐洲議會同意的CFSP決議,納入更多對台有利內容,中華民國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表示,顯見台歐實質關係更密切。

今年歐洲議會通過的版本對台重要內容包括,肯定台灣的總統大選民主成就、肯定歐盟授予對台免簽互惠互利,台灣致力穩定亞太局勢,兩岸關係和緩有助歐洲市場進軍中國大陸。

這項決議文另呼籲,歐盟應協助台灣有意義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在內的國際組織與活動,台歐應更全面發展文教、環保、科研等領域雙邊交流。

CFSP是歐盟執行對外政策的指導綱領。相當於歐盟憲法條約簡化版的里斯本條約生效後,賦予歐洲議會可監督這項政策的權力。1010912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