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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高薪猛扒糞 狗仔搏命演出

中時電子報/旺報綜合中心/香港採訪報導 2012.09.13 00:00
黎智英旗下的傳媒聘用不少「狗仔隊」追蹤新聞人物,他們為了完成任務,會不擇手段扮鬼,甚至偷取獵物的私人財物。由於他們自知理虧,被逮住時,通常「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無非為了保住較高的待遇。其實,這批備受爭議的新聞工作者背後,隱藏不少辛酸的遭遇。壹傳媒旗下《忽然一周》前狗仔隊成員受訪時,大爆不為人知的血淚史。 黎智英:在台灣,畢竟我是個外來人!

就像警方的飛虎隊一樣,很多年輕人都喜歡當狗仔隊,因為可領高薪並揭露藝人的醜聞,也可在朋友面前炫耀。香港《忽然一周》以狗仔隊爆料作賣點,由於內容滿足讀者的八卦心理,高鋒期的銷量一度衝到廿五萬冊,為香港雜誌銷量之冠。

熬夜偷拍 時遭藝人指罵動粗

一九九七年《忽然一周》大量招聘狗仔隊,起薪一萬港幣(近四萬台幣),吸引大批青少年競逐;只要表現出色,三個月後可加薪至一萬三千元,如獲提升為組長,月薪更達一萬五千元。

「我小學還未畢業,當快遞員每月薪水只有五千港幣,當狗仔隊後增加一倍,雖然要常熬夜,且不時被藝人指罵和動粗,但領到高薪也就沒特別難受。」阿Sam是《忽然一周》前狗仔隊成員,曾因偷拍香港演員歐陽震華而被對方搶走攝錄機。

阿sam後來被其他媒體挖角,升為總編輯,主力負責狗仔隊,現在月薪超過十萬港幣。阿Sam無奈地說,「從沒想過會名利雙收,但雜誌要求每期都要有獨家料,為保住工作,什麼事都做得出來。」但他強調,藝人也要宣傳,就算是負面新聞,對藝人也有利,真正會追究的人很少,只是在媒體面前乘機宣傳;就算真要追究,也多是庭外和解,賠錢了事。

跟蹤爭先釀車禍 雪夜幾凍僵

談到最初當狗仔隊經歷,阿Sam以「非人生活」形容。他說,《忽然一周》對狗仔隊的要求很高,狗仔們要學會各種攝影及偷拍工具,有車牌的還要學會如何跟蹤及反跟蹤。最難受的一次在一九九六年,歌星王菲與竇唯奉子成婚,他在冬天到下雪的北京,在王菲住所外半公里處用長鏡頭守候,拍攝王菲與竇唯的照片,站了十幾個小時,幾乎凍僵。

阿sam說,做狗仔隊要具備「鐵腳馬眼神仙肚」。「鐵腳」是跑得快及可長時間站立;「馬眼」是目光專注及不會「走漏眼」;「神仙肚」是什麼都可吃下肚,也可長時間不用吃喝或上廁所。

狗仔隊常會用汽車跟蹤藝人,資源較多的媒體,會出動幾部汽車,除可以輪流跟蹤,避免被藝人發現外,若發現有其他狗仔隊出現,會用汽車阻止其他狗仔隊,但在互相爭先情況下,往往釀成交通意外。

二○○八年,大批香港媒體駕車尾隨已故藝人沈殿霞女兒鄭欣宜,多部汽車在香港公主道追逐,有雜誌狗仔隊刻意在馬路以「S」形行駛,阻擋其他狗仔隊車輛,結果釀成車禍,導致二人受傷。

夜視攝影手錶 讓人防不勝防

狗仔隊與藝人經常發生衝突,阿Sam說,狗仔隊偷拍藝人被識破,立即閃人是上策;若被對方捉住不放無法脫身時,就要想辦法逃脫。

他說,假如對方只是痛罵一頓,那就讓他罵,不要還口,若對方企圖動粗,就說「事情弄大了,對你也沒好處」,對方通常會放人;若手上持有攝影器材,對方通常都會搶走,他就曾被搶過,那時他剛入行,見對方人多,不敢要求取回。

狗仔隊過去被揭穿身分,與體積龐大的攝影器材有關。現在的攝影器材越來越輕薄,可在完全不被發現的情況下偷拍,令狗仔隊如虎添翼。阿Sam說,他最喜歡的是有夜視高清攝影功能的手錶,經改裝後可在一百公尺外定向錄影;手錶可不斷循環拍攝,攝影時間長達三天,讓人防不勝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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