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衛生局會同市府消保官並動員所轄衛生稽查人員,稽查全市各販售散裝食品與直接供應飲食場所牛肉原料原產地標示落實情形。
衛生局說,直接供飲食場所如餐廳、速食業、美食街、麵館稽查123家次,其中3家未依規定標示,不是未標示,就是標示字體太小,經現場輔導已補正。衛生局另稽查散裝食品販售場所,如超市、量販店共9家次,都符合規定。
衛生局指出,之前已辦理3場業者說明會及4場社區民眾宣導活動,輔導1623家食品業,進行牛肉原產地標示。
衛生局籲請業者誠實標示牛肉原產地,標示字體也能依規定供人清楚辨認,並提供明確資訊供消費者選擇。衛生局將持續加強稽查,若查有未依規定標示情形,將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