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590期報導「郝英蘭屠宰場獲1500萬,吳敦義急撥公帑補助小姨子」。
吳副總統委託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發表聲明表示,壹週刊蓄意使讀者誤認「輔導設立家禽屠宰場補助計畫」及「行政院將原訂傳統市場禁止活禽隻及屠宰方案決議順延兩年」等政策,與吳副總統有關。
聲明表示,這些政策都是在民主進步黨政府時代所執行,與當時擔任立法委員、民國98年9月10日獲總統馬英九邀請擔任行政院長的吳副總統,毫不相干。
副總統聲明指出,據吳副總統任職行政院長期間、民國98年9月30日行程紀錄,吳副總統當日並未會見屠宰業者代表。吳副總統辦公室也表示,直到民國101年2月6日卸任行政院長一職時為止,吳副總統未曾會見過屠宰業者代表。
聲明表示,郝英蘭夫家並未從事屠宰業,而是郝英蘭公公的姪女林麗菁,因嫁給朱永勝,而於97年3月31日民進黨執政時期登記設立及經營勝贏公司,與吳副總統毫無關係。
副總統聲明指出,郝英蘭直到民國100年2月,才到「台灣家禽屠宰供銷發展協會」任職,與壹週刊報導發生於100年2月以前的情事完全無關。
聲明表示,吳副總統既未撥放任何一筆公帑補助小姨子,遑論「急撥」?且勝贏公司也非郝英蘭所擁有及經營,壹週刊報導內容確屬不實。
聲明指出,吳副總統向來十分尊重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但壹週刊連續以不實內容對吳副總統栽贓與抹黑,顯已違背新聞媒體的倫理與言責,吳副總統對此項報導保留法律追訴權,並促請壹週刊儘速更正及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