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延邊日報近日指出,吉林省的延邊海華集團1日在平壤和北韓的朝鮮港灣總公司簽署合約,聯合成立清津港灣合營公司。
據合約,大陸和北韓分佔6成、4成股權。大陸獲得年吞吐量約700萬噸的清津港3號、4號碼頭30年使用權。
朝鮮日報指出,大陸很早就對利用北韓清津港展現濃厚興趣,因為這關係到東北內陸地區出海權。
報導引述IBK經濟研究所對外組長曹奉鉉說,目前大陸東北三省需要外運物流量每年達1300萬噸。
報導稱,大陸的中長期計劃是,除了羅津港和清津港外,還要租用先鋒港、端川港和元山港。
韓聯社則表示,因為北韓吸引外資心切,正在長期出租基礎設施或賤賣地下資源,大陸和北韓經濟合作急速擴大,必然起到替代南北韓經濟合作的效果,「由此很可能成為朝韓(南北韓)經濟整合的絆腳石」。
大陸環球時報表示,有關消息基本可以確認屬實。清津是北韓第3大城市,為東海岸北部重要的港口和工業城市。